梦网科技:杭州碧橙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公告时间:2025-06-26 21:48:45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
杭州碧橙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沪众评报字(2025)第 0366 号
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5 年 6 月 26 日
目 录
声 明......2
摘 要......3
正 文......5
一、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5
二、评估目的......28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28
四、价值类型......33
五、评估基准日......33
六、评估依据......34
七、评估方法......36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42
九、评估假设......43
十、评估结论......44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46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49
十三、评估报告日......50
附 件......51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六、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拟股权收购涉及的
杭州碧橙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沪众评报字(2025)第 0366 号
摘 要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杭州碧橙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一、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
委托人为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杭州碧橙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评估报告的使用人为委托人,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人确认的机构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需对涉及的杭州碧橙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杭州碧橙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进行上述经济行为的内部决策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杭州碧橙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杭州碧橙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等。
四、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五、评估基准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六、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七、评估结论:本资产评估报告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经采用收益法评估,杭州碧橙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131,173.92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亿壹仟壹佰柒拾叁万玖仟贰佰元整)
八、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本报告书评估结论仅适用于评估基准日当天,不适用于
其他财务报告日,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通常不应超过一年,即从 2024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0 日,逾期需重新进行评估。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
杭州碧橙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沪众评报字(2025)第 0366 号
正 文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杭州碧橙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全部权益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现将相关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本次评估的委托人为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杭州碧橙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除委托人外,无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委托人概况
1、注册登记情况
公司名称: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梦网科技”)
住 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光仪路 2 号 3 号楼 A 栋(辽宁激光产业园光通讯工
业园)
法定代表人:余文胜
注册资本:人民币 80,509.984 万元
成立日期:1998 年 11 月 19 日
营业期限:1998 年 11 月 19 日 至 无固定期限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000118887313L
经营范围:基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销售代理,通信设
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网络设备销售,网络设备制造,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伺服控制机构制造,伺服控制机构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1、注册登记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碧橙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碧橙数字”)
住 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 108 号 2 幢 707 室
法定代表人:冯星
注册资本:12,12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 年 5 月 26 日
营业期限:2010 年 5 月 26 日 至 无固定期限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555176739E
经营范围: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玩具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汽车零配件零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轮胎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品牌管理;充电桩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润滑油销售;箱包销售;户外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汽
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药品零售;兽药经营;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历史沿革
2010 年 5 月,杭州曼博休闲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曼博)设立
杭州曼博设立于 2010 年 5 月 26 日,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系由自
然人徐文佳、杨婷以货币方式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2010 年 5 月 21 日,杭州钱塘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编号为“钱塘验字(2010)
第 310 号”的《验资报告》;根据上述《验资报告》,截至 2010 年 5 月 20 日,杭州曼
博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10.00 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2010 年 5 月 26 日,杭州曼博办理完成了工商设立登记手续,杭州曼博设立时股权
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