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合达: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26 19:15:33
证券代码:301029 证券简称:怡合达 公告编号:2025-
028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金立国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
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 7 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为 7 人,其中现场
出席人数为 3 人,董事冷憬、独立董事易兰、陈行甲、胡劲峰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金立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部工作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员工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详细情况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详细情况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具体实施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确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
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取消处理;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
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详细情况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