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新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26 18:40:40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5-036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下
午 15: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中伟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6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月 26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何时间。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3人,代表股份 132,020,7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07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人,代表股份 126,232,2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741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6人,代表股份 5,788,4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5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8人,代表股份 8,442,7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6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2,654,2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9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6人,代表股份 5,788,4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56%。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74,381,356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846,609 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73,534,747股)
(注:由于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计算的上述单个持股比例与比例之和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3、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置职工代表董事、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968,1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2%;反对
39,0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6%;弃权 13,5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90,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69%;反对 39,0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23%;弃权13,5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08%。
(注:由于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计算的上述单个持股比例与比例之和可能
存在尾数差异)
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393,5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74%;反对
1,613,6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23%;弃权 13,5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15,5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263%;反对 1,613,6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128%;弃权 13,5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08%。
(注:由于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计算的上述单个持股比例与比例之和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2.0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390,6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52%;反对
1,613,6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23%;弃权 16,49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12,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918%;反对 1,613,6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128%;弃权 16,49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3%。
(注:由于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计算的上述单个持股比例与比例之和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2.0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393,5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74%;反对
1,613,6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23%;弃权 13,58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15,5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263%;反对 1,613,6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128%;弃权 13,5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08%。
(注:由于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计算的上述单个持股比例与比例之和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2.0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391,2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57%;反对
1,613,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18%;弃权 16,49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13,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990%;反对 1,613,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057%;弃权 16,49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3%。
(注:由于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计算的上述单个持股比例与比例之和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2.0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404,7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60%;反对
1,613,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18%;弃权 2,91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26,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8598%;反对 1,613,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057%;弃权 2,9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5%。
(注:由于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计算的上述单个持股比例与比例之和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2.0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391,2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57%;反对
1,613,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18%;弃权 16,49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13,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990%;反对 1,613,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057%;弃权 16,49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3%。
(注:由于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计算的上述单个持股比例与比例之和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2.0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391,2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57%;反对
1,613,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18%;弃权 16,49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13,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990%;反对 1,613,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057%;弃权 16,49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3%。
(注:由于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计算的上述单个持股比例与比例之和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2.0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400,6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29%;反对
1,613,0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18%;弃权 6,986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22,6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8111%;反对 1,613,0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062%;弃权 6,98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64股),占出席本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