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万密封: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26 18:14:00
证券代码:301161 证券简称:唯万密封 公告编号:2025-046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26 日(星期四)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6 月 26 日(星期四)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6 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6 日(星期四)9:15—15:00 期间任意
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运通路 196 弄 6 号楼 3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董静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7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7,433,2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86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57,069,0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55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7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364,2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3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7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64,2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7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364,2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35%。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剩余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7,411,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6%;反对 19,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1%;弃权 2,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967%;反对 1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169%;弃权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6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周曦澍律师、翁菲洋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