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路桥: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公告时间:2025-06-26 17:17:45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年度)
发行人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 217 号盈科广场 A 座
16-17 层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7 至 18 层 101
二〇二五年六月
目录
重要声明...... 3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况 ...... 4
一、债券核准情况 ...... 4
二、债券基本条款 ...... 4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6
第三章 发行人2024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7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7
二、发行人2024年度经营情况 ...... 7
三、发行人2024年度财务状况 ...... 8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10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10
二、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情况...... 10
第五章 内外部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情况 ...... 11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12
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12
二、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 12
第七章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如有) ...... 13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14
第九章 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 15
第十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16
第十一章 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17
一、跟踪评级安排 ...... 17
二、跟踪评级报告情况 ...... 17
第十二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19
第十三章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 20
一、对外担保情况 ...... 20
二、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 20
三、发生《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及相关规定情形的情况...... 20
四、其他重大事项 ...... 21
重要声明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北新路桥”)对外公布的《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银河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况
一、债券核准情况
2018年3月26日,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 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的议案》,同意 公司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的公 司债券,可一次或分期发行,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 项目建设等,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发行人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4月11日,发行人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709号”文件核准,发行人将在中国境内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公司债券。
二、债券基本条款
1、债券名称: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用于“一带一路”)(第一期)(交易所简称“20北新R1”/交易所代码
“149213”)。
2、发行总额:人民币3亿元。
3、债券余额:人民币2.1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3+2)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利率为5.00%。债券票面利率采取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6、还本付息方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7、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簿记情况进行配售,本期债券不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8、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的信用等级为AA。联合评级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10、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簿记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0北新R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以及《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制定
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对发行人履行
《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了持续跟踪和监督。
2024年,受托管理人对发行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信状况进行持续关注和调
查了解,同时受托管理人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4年,发行人发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受托管理人针对该事项披露了《中
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临
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综上所述,受托管理人较好地履行了职责,为保护“20北新R1”投资者的利益发挥了
积极作用。
中国银河证券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帆
联系电话:010-80927272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第三章 发行人2024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北新路桥
法定代表人:张斌
设立日期:2001年8月7日
注册资本:1,268,291,582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9287328820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6-17层
邮编:830011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顾建民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联系电话:0991-6557799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设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2024年度经营情况
2024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102.1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0.3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3亿元。从业务构成来看,发行人收入仍主要来自工程收入,2024年发行人实现工程收入92.96亿元,同比增加23.71%,占营业收入的91%。2024年度,发行人全集团中标项目91项,金额201.95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9.64%。在建筑业市场行情整体下行趋势下,市场承揽金额稳定在“两百亿”以上。发行人秉承“3+3+N”的市场发展理念,以区域化管理为准则,市场周调会为手段。坚持守住疆内市场、发展疆外市场、拓展海外市场,同时抢抓市场机遇。
发行人2024年营业收入结构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工程板块 92.96 91.00
商品销售板块 0.17 0.17
房地产销售板块 0.19 0.19
高速公路收费板块 5.71 5.59
租赁板块 0.54 0.53
劳务分包板块 0.80 0.78
其他 1.26 1.23
主营业务收入 101.63 99.49
其他业务收入 0.52 0.51
营业总收入 102.15 100.00
三、发行人2024年度财务状况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发行人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