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飞宠物: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26 15:41:38
证券代码:001222 证券简称:源飞宠物 公告编号:2025-
028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80 号”文核准,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34,1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3.71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6,751.1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880.23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0,870.87 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8 月 9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2]00089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情况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以及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用途、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公司变更原募投项目“年产咬胶 3,000 吨、宠物牵引用具 2,500 万条产能提升项目”为新募投项目“2.2 万吨宠物干粮项目”,暂时
调整该项目闲置场地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用途、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为顺利推进项目建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公司将继续使用原募投项目“年产咬胶 3,000 吨、宠物牵引用具 2,500万条产能提升项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水头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按照规定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县支行注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水头支行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县支行的下级支行,由于下级支行没有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因此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银行为上级支行。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协议,公司简称“甲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县支行简称“乙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丙方”。
甲方与乙方、丙方于 2022 年 8 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甲
方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甲方将“年产咬胶 3,000 吨、宠物牵引用具2,500 万条产能提升项目”变更为“2.2 万吨宠物干粮项目”,故三方拟对原协议约定的条款及权利义务进行调整和修改。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甲乙丙三方同意,关于募集资金专户用途,对原协议第一条内容中的“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年产咬胶 3,000 吨、宠物牵引用具 2,500 万条产能提升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修改如下: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 2.2 万吨宠物干粮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本补充协议为《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未予变更的相关事宜,仍按原协议的约定执行;原协议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3、本补充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备查文件
1、经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