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科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25 20:04:58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科技 编号:2025-039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 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本激励计划合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17.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9,026.80 万股的1.58%。其中首次授予 497.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9,026.80 万股的 1.27 %,首次授予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55 %;预
留 12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9,026.80 万股的0.31 %,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9.45 %。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上市时间: 2020 年 1 月 15 日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1 号大街 210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39,026.80 万元
法定代表人:Fang James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日用家电零售;日用电器修理;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消防器材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
材料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燃气器具生产;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营业收入 1,865,926,034.61 1,996,276,772.60 1,880,220,813.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97,349,425.99 309,319,977.34 240,123,414.09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81,652,535.81 301,862,722.38 183,042,102.77
的净利润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432,850,334.48 1,604,582,935.79 1,534,932,547.65
的净资产
总资产 2,260,919,081.64 2,489,639,454.39 2,403,864,513.10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7 0.80 0.6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19.90 20.25 15.56
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8.85 19.76 11.86
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构成,分别是:非独立董事 FangJames 先生、方胜
康先生、吴兴杰先生、刘文龙先生,独立董事赵刚先生、李井奎先生、顾林先生。
2、监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鲁华峰先生、监事曾海平先生、职工代表监事王翠华女士。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6 人,分别是:Fang James 先生、方胜康先生、吴兴杰
先生、刘文龙先生、李洁女士、张心予先生。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合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17.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9,026.80 万股的 1.58%。其中首次授予 497.00 万股,约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9,026.80 万股的 1.27%,首次授予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55%;预留 12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
额 39,026.80 万股的 0.31 %,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9.45%。
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预留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2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计 17 人,占公司全部职工人数 2.03%,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中层管理人员;
3、核心骨干。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具有聘用、雇佣或劳务关系并领取报酬。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 占授予限 占本计划
序号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 制性股票 公告日股
数量(万 总数的比 本总额的
股) 例 比例
1 刘文龙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7.00 2.76% 0.04%
2 张心予 奥普研究院执行院长、总工程师 67.90 11.00% 0.17%
3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及其他关键人员 412.10 66.79% 1.06%
(共 15 人)
预留(万股) 120.00 19.45% 0.31%
合计(万股) 617.00 100.00% 1.5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 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激励对象不存在同时参加两家或两家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4、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5、在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其他个人原因放弃全部或部分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出相应的调整,可以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或调减。激励对象的实际获授数量由其在本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范围内实际认购的数量确定。
6、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六、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5.30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5.30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
(二)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
格较高者的50%:
(一)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10.56 元;
易均价之一。本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