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贝航科: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25 20:00:38
股票代码:001316 股票简称:润贝航科 公告编号:2025-031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进
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修订,删除《公司章程》中的监事会专章。本次章程修改生效
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相应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
法律法规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或 全文:或者
全文:总经理 全文:经理
第一条 为维护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代码91440300772721596R。 公司系深圳市润贝化工有限公司按账面净资
公司系深圳市润贝化工有限公司按账面净资 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深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 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2721596R。执照。
第四条 公司名称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LUBAIR AVIATION TECHNOLOGY 英文名称:LUBAIR AVIATION TECHNOLOGY
CO.,LTD.。 CO.,LTD.。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新增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
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 第十条 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 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 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书和其他依本章程规定被公司董事会聘任为 其他依本章程规定被公司董事会聘任为高级
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雇员。 管理人员的公司雇员。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客户导向,实干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客户导向,实干高效,勇于负责,执行力强,学习创新,致 高效,勇于负责,执行力强,学习创新,致力力成为行业领先的航空材料整体方案解决服 成为行业领先的航空器材解决方案综合服务
务商。 商。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
是: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电子产品的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技术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国内商业、物资 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电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 子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国内商出口业务(凭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供应链管 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理;消毒产品、卫生用品的销售;一类、二 经营进出口业务(凭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供类医疗器械的研发与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 应链管理;消毒产品、卫生用品的销售;一类、航空化工品的物流配送,仓储服务;航空化 二类医疗器械的研发与销售。许可经营项目工品、航空器材及其零部件、航空器部件维 是:航空化工品的物流配送,仓储服务;航空修,维修飞机电子仪器及附件,航空非金属 化工品、航空器材及其零部件、航空器部件维材料、航空原材料及其标准件、航空工具、 修,维修飞机电子仪器及附件,航空非金属材航空地面设备、电子电气部件的研发、制造、 料、航空原材料及其标准件、航空工具、航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维修 地面设备、电子电气部件的研发、制造、技术服务、销售(不含限制项目);三类医疗器械的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维修服务、
研发与销售。 销售(不含限制项目);三类医疗器械的研发与
前款所指的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 销售。
准登记的为准。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 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 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相同价额。
第十九条 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及其持有的 第二十条 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公司股份数额、比例情况如下: 60,000,000.00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1.00元,
(图表省略,表内首行“所持股数”修订为 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及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
“认购的股数”) 额、比例情况如下:(图表省略,表内首行“所
持股数”修订为“认购的股数”)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
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借款
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
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 外。
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
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
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
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作出决议应
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
业)有本条行为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作出决 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作出决议,可
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