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川科技: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24 19:10:15
证券代码:300604 证券简称:长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测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底完成本次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
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实际通过本次发行注册完成时间为准);
3、计算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时,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625,144,701 股为基数,不考虑除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之外的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对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
4、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13,203.05 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金额、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假设本次预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为 188,648,115 股(含本数),具体发行股数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要求为准;
5、公司 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5,843.33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41,414.63 万元。假设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按照以下业绩增幅分别测算:(1)与 2024 年度经营情况均持平;(2)假设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增长 15%;(3)假设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增长 30%。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6、假设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不进行分红,不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在预测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时,未考虑除本次发行股份之外其他因素对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影响。
7、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影响;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以上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 2025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主要收益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4年/2024 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
年12月31日 发行前 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62,514.47 62,514.47 81,379.28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313,203.05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股) 188,648,115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月份 2025年11月
假设1: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2024年一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非 45,843.33 45,843.33 45,843.33
前)(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非 41,414.63 41,414.63 41,414.63
后)(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前)(元/股) 0.73 0.73 0.72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 0.66 0.66 0.65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前)(元/股) 0.72 0.73 0.72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 0.65 0.66 0.6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前) 14.65% 13.01% 12.1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后) 13.23% 11.76% 10.95%
假设2: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24年增长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非 45,843.33 52,719.83 52,719.83
前)(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非 41,414.63 47,626.83 47,626.83
后)(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前)(元/股) 0.73 0.84 0.82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 0.66 0.76 0.74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前)(元/股) 0.72 0.84 0.82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 0.65 0.76 0.7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前) 14.65% 14.82% 13.8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后) 13.23% 13.39% 12.47%
假设3: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24年增长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非 45,843.33 59,596.33 59,596.33
前)(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非 41,414.63 53,839.02 53,839.02
后)(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前)(元/股) 0.73 0.95 0.93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 0.66 0.86 0.84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前)(元/股) 0.72 0.95 0.93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 0.65 0.86 0.8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前) 14.65% 16.59% 15.4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后) 13.23% 14.99% 13.97%
、
二、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根据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均有一定幅度的增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鉴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业绩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即期回报(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未来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长期盈利能力有望进一步提高,公司每股收益也将相应增加。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详见公司编制的《杭州长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半导体设备研发项目” 和补充流动资金。
半导体设备研发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项目成功实施后,将有效提升公司产品技术深度,满足自主可控的需求,推动测试机、AOI 设备的进口替代进程,还可以完善公司的设备产品线,满足市场的多样化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利益。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有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市场占有率,灵活应对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同时有效优化资本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总体而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有助于公司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巩固行业地位,亦有利于公司长期盈利能力的提升。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了详细的论证。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都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公司具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执行能力,具体详见《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