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科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时间:2025-06-24 18:07:42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
和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以现场结
合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 1号院 27 号楼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主任委员余兴喜先生主持,会议应到委员 3 人,实到 3 人。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经与会委员认真审议、充分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 2026 年7 月 16 日,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除延长上述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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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签字页:)
委员签字:
余兴喜 郑志刚 杨 娟
2025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