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赛智能: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24 17:35:34
证券代码:002979 证券简称:雷赛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8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股票期权简称:雷赛 JLC3
股票期权代码:037499
首次授予日:2025 年 6 月 11 日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2025 年 6 月 24 日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数量:486.30 万份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人数:266 人
行权价格(调整后):50.28 元/股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雷赛智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完成了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 年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5 年 5 月 17 日,公司在内部办公 OA 系统对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
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 2025 年 5 月 19 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29 日止,在公示
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相关部门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并于同日提交披露了《关于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 年 6 月 3 日,公司 2025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5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一)股票期权简称:雷赛 JLC3;
(二)股票期权代码:037499;
(三)首次授予日为:2025 年 6 月 11 日
(四)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2025 年 6 月 24 日;
(五)行权价格(调整后):50.28 元/股
(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人数:266 名
(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 A 股普通股股票。
(八)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及分配情况(调整后):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为 600.00 万份,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
60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0,764.0874万股的1.95%。其中,首次授予 486.3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58%,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 81.05%;预留 113.7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37%,约占本次拟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 18.95%。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授 占本激励计划
职务 权数量 予股票期权总数 草案公告日股
(万份) 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人员、准
核心人员等 486.30 81.05% 1.58%
(266 人)
预留部分 113.70 18.95% 0.37%
合计 600.00 100% 1.9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九)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行权安排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股票期权自授权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行权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股票期 20%
权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股票期 30%
权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股票期 50%
权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在行权期内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当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当期股票期权由公司予以注销。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3、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需达成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方可行权且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X取 X1 和 X2 的孰高值。
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分别如下:
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 各考核年度净利润增长率(B)
行权期 考核年
度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公司层面行权 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 公司层面行权
比例(X1) 比例(X2)
第一个 2025 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70%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70%
行权期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90%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90%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100%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