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逸数码: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23 19:54:07
证券代码:301172 证券简称:君逸数码 公告编号:2025-024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
间要求,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向全体监事现场口头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丹女士主持召开,董事会秘书张志锐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综上,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5
年 6 月 20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5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共计
700.00 万份,行权价格为 19.07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