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安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23 19:40:40
证券代码:834950 证券简称:迅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1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经济开发区五一路 318 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高为人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3,255,7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634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22,1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6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3,255,726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威杰、郑隆隆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