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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力创通: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9 19:55:11

证券代码:300045 证券简称:华力创通 公告编号:2025-036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2025 年 6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公司对发行对象进行了部分调整,并根据前次募投项目的具体投入情况调减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由 45,000.00 万元(含本数)调减至不超过 37,000.00 万元(含本数),原发行方案中其他内容不变,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修订前内容: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 35 名(含)的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在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8、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5,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万元) (万元)
1 基于抗辐照模组的星载计算处理设备研制 15,346.41 11,300.00
及产业化项目
2 多模卫星通信 SOC 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 13,469.71 9,000.00

3 面向全球的多模式导航系统项目 17,561.80 11,2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3,500.00 13,500.00
合计 59,877.92 45,000.00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修订后内容: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 35 名(含)的特定 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 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在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预案所规定的条件, 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8、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7,000.00 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万元) (万元)
1 基于抗辐照模组的星载计算处理设备研制 15,346.41 11,300.00
及产业化项目
2 多模卫星通信 SOC 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 13,469.71 9,000.00

3 面向全球的多模式导航系统项目 17,561.80 11,2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5,500.00 5,500.00
合计 51,877.92 37,000.00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 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 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 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 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
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尚需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针对上述调整,公司编制了《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等文件,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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