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红制药: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6-19 19:16:5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〇二五年六月
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情况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对《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
本财务顾问特作出如下声明:
一、本财务顾问依据的有关资料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向本财务顾问作出承诺,保证其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副本资料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所有文件和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申报文件的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三、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不构成对本次权益变动各方及其关联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核查意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有权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
五、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及投资者认真阅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有关此次权益变动各方发布的相关公告。
六、在担任财务顾问期间,本财务顾问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目录
声明......2
目录 ......3
释义 ......4
一、关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5
二、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核查......5
三、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的核查......9
四、对权益变动方式的核查......10
五、关于资金来源的核查 ......11
六、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出的后续计划的核查 ......11
七、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影响的核查 ......13
八、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重大交易的核查......13
九、关于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的核查 ......14
十、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其他重大事项的核查 ......14
十一、财务顾问联系方式 ......15
释义
在本核查意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或名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核查意见/财务顾问核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
查意见 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千红制药/公司 指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王轲
一致行动人 指 王耀方
财务顾问/华泰联合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王轲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千红制药合计960万股股份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
《公司章程》 指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格式准则第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2025年修正)
《格式准则第16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2025年修正)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核查意见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财务顾问就本次权益变动的以下事项发表专业意见:
一、关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财务顾问基于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已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涉及的内容进行了尽职调查,并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了审阅及必要核查,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出具声明,承诺《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轲先生以自有及自筹资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票960万股,上述增持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通知上市公司其将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聘请财务顾问对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财务顾问根据《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等规定完成内部程序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报告书与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同步披露。
基于上述分析和安排,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编制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格式准则第15号》《格式准则第16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信息披露要求。
二、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核查
(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的核查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为王轲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王轲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4021983********
住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长江中路
通讯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长江中路
通讯方式 0519-85156003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2、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的主要职业、职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主要任职情况如下:
序 任职 注 起止 是否与所任
号 单位 册 主营业务 职务 日期 职单位存在
名称 地 产权关系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
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
常州 江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千红 苏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
生化 省 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医用包 董事 2014
1 制药 常 装材料制造;初级农产品收购;技术服务、 、总 年9月 是
股份 州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经理 至今
有限 市 、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公司 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
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常州 江 实业投资;项目投资;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
千红 苏 资基金,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 2015
2 投资 省 ;资产管理(除金融、保险类);贸易代理 董事 年5月 是
有限 常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至今
责任 州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 市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经核查,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为王耀方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王耀方
曾用名 王耀芳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4021953********
住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长江中路
通讯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长江中路
通讯方式 0519-85156003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4、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的主要职业、职务
是否与
序 任职 注 职 起止日 所任职
号 单位 册 主营业务 务 期 单位存
名称 地 在产权
关系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
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
常州 江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千红 苏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生化 省 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医用包装材料制造 董 2003年
1 制药 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