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帝股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9 18:22:29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分红年度: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 分配方案:分配比例固定
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5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6日
除权前总股本:847,653,618股 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量:16,589,882股
每10股派息(含税):3元 现金分红总额:249,319,120.80元
除权后总股本:847,653,618股
按A股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计算的每10股派息(含税):2.941285元
1、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6,589,882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5日的总股本-公司已回购股份)÷10×分配比例,即(847,653,618-16,589,882)÷10×3.00=249,319,120.80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49,319,120.80÷847,653,618≈0.2941285元,折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为2.941285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0.2941285元)。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方案如下:以总股本847,653,618股扣减回购专户持有股份16,589,882股后的股本831,063,73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9,319,120.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也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47,653,618 股扣减回购专户持
有股份 16,589,882 股后的 831,063,7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现金 2.7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
补缴税款 0.3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25 日,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截至 2025 年 6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75 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
2 01*****744 潘叶江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3 02*****340 潘垣枝
4 01*****874 潘权枝
5 02*****738 杨建辉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17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 25 日期
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除权除息参考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具体如下: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49,319,120.80÷847,653,618≈0.2941285 元。
因此,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0.2941285 元)。
七、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华帝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中心
咨询电话:0760-22839992
传真电话:0760-22839256
咨询联系人:李巧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