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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讯飞鸿: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9 17:31:31

证券代码:300213 证券简称:佳讯飞鸿 公告编号:2025-029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讯飞鸿”)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航通智能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通智能”)的业务发展需要,为其向商业银行申请
办理的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担保,具体的担保
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协议约定为准。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
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为航通智能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以下简称
“中国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协议》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
被担保方 债权人 本次担 签署日期 前对被担 后对被担 剩余可用
保金额 保方的担 保方的担 担保额度
保余额 保余额
航通智能 中国银行 2,000 2025-06-18 839.39 839.39 4,000
注:担保余额指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
保事项的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987348X3
3、法定代表人:唐合宾
4、成立日期: 2001 年 09 月 13 日
5、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粤兴三道 8 号中国地质大学产学研基地中地大楼 A602、604-613 室
6、注册资本:5,500 万元
7、主营业务:从事计算机及网络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硬件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防工程设计与施工服务;通信网络设备、全球卫星定位应用系统集成的开发、销售及相关的技术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卫星通信服务;卫星导航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5G 通信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信息服务业务(仅限广东省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电子公告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审批的服务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建筑智能化设计、施工服务。互联网平台;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航通智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航通智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信息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362,511,311.05 380,489,078.90
负债总额 186,428,645.88 193,806,222.75
银行贷款总额 3,000,00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185,631,287.78 192,593,937.22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0.00
净资产 176,082,665.17 186,682,856.15
主要财务数据 2025年1-3月(未经审计) 2024年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4,741,432.46 132,441,524.95
利润总额 -11,002,764.75 -15,875,302.12
净利润 -10,600,190.98 -13,744,128.75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
4、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
5、保证方式: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度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5,0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76%;提供担保总余额为1,951.0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88%,均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事项,无违规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5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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