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大科雅: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9 16:05:54
证券代码:301197 证券简称:工大科雅 公告编号:2025-041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4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0,135,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5.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68,442,5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2,311,146.48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6,131,353.52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2 年 8 月 2 日到位,并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8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0 月 17日和 2022 年 10月 28 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03、2022-030)。
二、本次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公司 2025 年 4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了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规模、内
部投资结构及延期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
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慧供热应用平台升级及关键产品产业化项目”
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规模、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及调整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至 2027 年 12 月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石家庄科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或“石家庄科雅科
技发展”)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规模、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 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3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有关 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 事项。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智慧供热应用平台升级及关键产品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1”)、公司全资
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2”,甲方 1 和甲方 2 合称“甲方”)与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华支行(以下简称“乙方”)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或“保荐机构”) 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账户初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专户用途
始余额(元)
石家庄科 上海浦东
雅科技发 发展银行 智慧供热应用
展有限公 股份有限 平台升级及关
公司石家 45060078801800001765 键产品产业化 0.00
司
庄新华支 项目
行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 1: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 2:石家庄科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华支行
丙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甲方 1、甲方 2、乙方、丙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 2 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
为 45060078801800001765,截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专户余额为 0.00 元。该专
户仅用于甲方的智慧供热应用平台升级及关键产品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让。甲方不得从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直接支取资金。
(二)甲方、乙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
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的调查和查询。丙方应至少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邵宪宝 、李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
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25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
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按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甲方及乙方
应及时以传真及/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乙方如发现甲方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或其他重大风险时,应及时告知丙方,并配合丙方进行调查和核实。
(八)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丙方更换保
荐代表人/主办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向乙方通知更换
后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甲方对丙方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授权由更换后的保荐代表
人/主办人继受享有。
(九)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十)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协议,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丙三方各持壹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6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