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科化学: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8 20:43:57
证券代码:300214 证券简称:日科化学 公告编号:2025-054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年7月4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830.00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5.26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向15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830.00万股,授予价格为5.26元/股。
公司董事田志龙先生、孙小中先生、徐鹏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于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首次授予日为该议案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25年7月4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一)激励工具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计15人,包括公司(含分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草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股票总数的比 案公告时公司股
(万股) 例 本总额的比例
杜海能 碳和科技董事长 460 23.84% 0.99%
金 谦 碳和科技总裁 280 14.51% 0.60%
王 涛 碳和科技总经理 200 10.37% 0.43%
孙小中 公司董事 150 7.77% 0.32%
戴 越 哈金贝斯副总经理 150 7.77% 0.32%
杨 浩 哈金贝斯总经理 100 5.18% 0.21%
徐 鹏 公司董事 80 4.15% 0.17%
田志龙 公司董事长 80 4.15% 0.17%
石伟其 碳和科技财务总监 80 4.15% 0.17%
刘大伟 公司经理 50 2.59% 0.11%
姜 霖 公司财务总监 50 2.59% 0.11%
张 勇 公司副经理 50 2.59% 0.11%
郑小海 碳和科技运维总监 50 2.59% 0.11%
周 圆 碳和科技营销总监 30 1.55% 0.06%
曹 鸣 公司副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20 1.04% 0.04%
首次授予合计(15 人) 1,830 94.84% 3.93%
预留 99.52 5.16% 0.21%
合计 1,929.52 100% 4.1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①独立董事、监事;①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①外籍员工。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授权董事会进行相应调整,将未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或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4、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5.26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5.26元的价格购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相同。
(四)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归属期 日至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 50%
个交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归属期 日至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 25%
个交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归属期 日至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 25%
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三季报披露之前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与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三季报披露之后授予完成,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归属期 日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 50%
个交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归属期 日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 50%
个交易日止
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办理归属条件已成就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针对上市公司层面、碳和科技层面分别设置考核指标。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三季报披露之前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要求与首次授予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