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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新材: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6-18 19:38:43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210Z0141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3
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8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1391FAX:010-6600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5]210Z0141 号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新材公司)
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康达新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康达新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
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康达新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
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康达新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
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
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
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康达新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编制,公允反映了康达新材公

司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5]210Z0141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王传文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陶震宇
2025 年 6 月 18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4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52,910,052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13.23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699,999,987.96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8,749,999.8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1,249,988.10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2]210Z016 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
2022 年 8 月,本公司与开户银行、中邮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
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丰南区康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南康达”)和福建康达鑫宇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鑫宇”)分别与开户银行、中邮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2023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及上海康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新科技”)
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邮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康达新科技募集资金的存储并将该资金用于收购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齐化”)部分股权并增资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3、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银行账
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存单号 金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1050161413700000748 0.00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023
公司上海龙东大道支行 年 6 月已销户)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唐山丰南区康达化工新材
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50131000907665522 4,432,673.86 料有限公司 3 万吨/年胶
黏剂及上下游新材料项目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康达鑫宇新材料有限
邵武支行 196010100100432030 438.21 公司年产 3 万吨胶粘剂新
材料系列产品项目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收购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
有限公司 50131000961877699 0.00 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项目
(2024 年 1 月已销户)
合计 - 4,433,112.07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2 年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收购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的议案》。公司根据丰南康达“3 万吨/年胶黏剂及上下游新材料项目”建设情况,综合考虑项目付款进度、自有或自筹资金调度及建设周期等因素,为更好地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延伸公司产业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变更该项目部分募集资金 11,628 万元用途,用于全资子公司康达新科技对大连齐化的股权进行收购和增资。
公司通过控股大连齐化,可以进一步延伸环氧系列产品上游产业链布局,整合公司在风电领域的技术优势、市场优势、管理优势及一体化运作的优势,充分发挥募集资金
使用效益,是公司拓展业务领域和战略升级的需要。同时,公司持续关注特种树脂在电子工业的基础材料领域的应用,特种树脂中电子级环氧树脂是覆铜板的关键基础材料,此次变更募投收购大连齐化有利于公司向电子级环氧树脂领域进行规模化延伸和布局。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此外,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了部分
发行费用,累计金额为 129,123,581.01 元,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29,123,581.01 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关于康达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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