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芸科技: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6 19:24:48
证券代码:688449 证券简称:联芸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
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芸科技”)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等议案,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并决定不设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3位非独立董事及3位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陈炳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5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炳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同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方小玲女士、李国阳先生、占俊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娄贺统先生、孙玲玲女士、朱欣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三名非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
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及 2025 年 6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二)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2025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
选举方小玲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并同意设立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如下:
专门委员会 召集人 其他委员
战略委员会 方小玲 李国阳 陈炳军
审计委员会 娄贺统 方小玲 朱欣
提名委员会 朱欣 方小玲 孙玲玲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孙玲玲 方小玲 朱欣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娄贺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5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国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陈炳军先生、王英女士、许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钱晓飞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且财务总监聘任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其中,董事会秘书钱
晓飞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李国阳先生、
陈炳军先生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及 2025 年 6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
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其余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2025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尤文韵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尤文韵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四、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571-85892516
邮箱:ir@maxio-tech.com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阡陌路 459 号 C 楼 C1-604 室
五、公司第一届董事届满离任及监事会取消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徐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
董事。2025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相应废止。上述董事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诚信,积极履行职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上述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7 日
附件: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王英女士,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硕士
研究生学历。2006 年 4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三星半导体(杭州)研究所 MCU
部研发工程师;2014 年 12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展讯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Impl
部研发工程师;2018 年加入联芸科技并工作至今,现任联芸科技芯片设计部资深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英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杭州芯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况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许伟先生,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伦斯勒理工学院EECS博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 12月至2015
年 10 月,任 Marvell Technology, Inc.设计经理;2015 年 10 月加入联芸科技并工
作至今,现任联芸科技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杭州同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况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钱晓飞女士,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北财经大
学本科学历。1999 年 9 月至 2002 年 6 月,任和成卫浴浙江总代理杭州盛和洁具
有限公司主办会计;2002 年 7 月至 2004 年 2 月,任浙江华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房地产项目财务;2004 年 2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浙江八方电信有限公司财务经
理;2010 年 10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杭州鼎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兴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资方外派财务经理;2017 年
2 月加入联芸科技并工作至今,现任联芸科技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晓飞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杭州同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杭州芯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况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尤文韵女士,199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政法大学
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2020 年 7 月至 2022 年 8 月,任上海
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2022 年 8 月加入联芸科技并工作至今,现任联芸科技证券事务代表兼法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尤文韵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杭州芯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况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