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城演艺: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6 18:54:56
证券代码:300144 证券简称:宋城演艺 公告编号:2025-02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6 月 16 日,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提名张娴女士、商玲霞女士、黄鸿鸣先生、赵雪璎女士、葛琛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杨轶清先生、宋夏云先生、胡宏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九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杨轶清先生、宋夏云先生、胡宏伟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宋夏云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九届董事会候选人尚须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表决。选举产生的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选举将于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后方可进行。
第九届董事会候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三年,其中杨轶清先生 2021 年 5 月 18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杨轶清先生如当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 2027 年 5 月 17 日止。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工作,在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就
任之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附件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7 日
附件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娴女士:1974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全国宣传文化
系统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张娴女士曾任中学英语教师、南湖革命纪念
馆副馆长,2000 年 12 月加盟宋城集团任宋城集团副总经理;2002 年 2 月至 2003
年 7 月任宋城旅游管理分公司总经理;2003 年 8 月至 2007 年 2 月任宋城控股副
总裁;2007 年 3 月至 2009 年 2 月任本公司副总裁;2009 年 3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本公司执行总裁;2010 年 12 月至 2021 年 8 月担任本公司总裁。自 2010 年
6 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自 2021 年 8 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张娴女士同时兼
任北京花房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密境和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娴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2,166,6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张娴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商玲霞女士:1975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97 年 8 月入职宋
城集团;2003 年 8 月至 2005 年 9 月任宋城旅游管理分公司总经理;2005 年 10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杭州世界体闲博览园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 年 5 月至 2010
年 11 月任第一世界大酒店总经理;2010 年 12 月至 2017 年 12 月担任本公司副
总裁;2018 年 1 月至 2021 年 8 月担任本公司常务副总裁。自 2013 年 8 月起担
任本公司董事,自 2021 年 8 月起担任本公司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商玲霞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1,423,3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其中 360,000 股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商玲霞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黄鸿鸣先生:1972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宋城房产公司
副总经理;香港金汇国际投资集团副董事长兼总裁;2013 年 9 月至 2023 年 12
月任宋城集团公司执行总裁;2016 年 5 月至今任杭州世界休闲博览园有限公司
董事;2024 年 1 月起至今任宋城集团公司总裁。自 2019 年 4 月起担任本公司董
事。黄鸿鸣先生同时兼任江苏金汇典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鸿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其中 360,000 股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黄鸿鸣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赵雪璎女士:1978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99 年 7 月至 2003
年 6 月任杭州乐园办公室主任;2003 年 7 月至 2008 年 2 月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
副总经理;2008 年 3 月至 2010 年 11 月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常务副总经理;2010
年 12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本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兼行政总监;2014 年 1 月至 2022
年 7 月担任本公司总裁助理;2022 年 7 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2023 年 9 月起
担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24 年 2 月起担任本公司常务副总裁。赵雪璎女士同时兼任 Huafang Group Inc.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雪璎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其中 120,000 股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赵雪璎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葛琛女士:1983 年出生,本科学历。2011 年 10 月加入公司,历任部门
主管、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务;2017 年 8 月至今担任桂林漓江千古情演
艺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18 年 7 月至 2021 年 6 月任杭州宋城演艺谷科技文化发
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 年 7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杭州宋城演艺谷科技文化
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 年 1 月起任公司总裁助理。2023 年 9 月起担任本公
司董事;2024 年 2 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葛琛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1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其中 96,000 股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葛琛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杨轶清先生:1970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资深浙商研究专家,浙江
工商大学教授。曾任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子报部门负责人、宋城集团董事长助理兼战略发展总监、华立集团执行董事。现任浙江工商大学浙商研究院副院长、浙商博物馆馆长、浙江省浙商研究会执行会长、浙商总会学术研究中心秘书长、世界浙商大会组委会办公室成员、浙江省工商联执委等职,现任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5 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轶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杨轶清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宋夏云先生:1969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共产党党员。上海财经大
学会计学博士,南京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
作导师。1991 年 7 月至 2007 年 2 月在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作;2007 年 3
月至 2013 年 8 月在宁波大学商学院工作,曾担任审计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现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