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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辉开:关于公司拟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6 17:18:39

证券代码:300120 证券简称:经纬辉开 公告编号:2025-20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辉开”或“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出售全资子公司长沙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宇顺”或“标的公司”)100%股权。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拟出售全资子公司长沙宇顺 100%股权,本次交易的受让方为华诺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诺星空”或“受让方”)。
本次交易华诺星空以支付现金方式向公司承债式收购长沙宇顺 100%的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沙宇顺应付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辉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辉开”)款项为人民币 27,963,246.32 元。本次交易,华诺星空应向公司支付受让长沙宇顺 100%股权的价款为 112,036,753.68 元;股权转让款
全 部 支 付 完 毕 后 十 个 工 作 日内,由长沙宇顺向新辉开支付应付款项
27,963,246.32 元,即华诺星空与长沙宇顺合计向公司及新辉开支付 1.4 亿元。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长沙宇顺的股权,其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所涉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概况
公司名称:华诺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韩明华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2006-08-14
注册资本:7666.67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00792359977X
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 27 号 B7 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光电子器件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安防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通信设备制造;卫星导航多模增强应用服务系统集成;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安防设备销售;住房租赁;第二类医疗器
械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海洋工程装备研发;太赫兹检测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4 年末,华诺星空资产总额为 81,269 万元,负债总额为 19,567 万元,
净资产为 61,703 万元,营业收入为 46,301 万元,利润总额为 13,346 万元,净
利润为 11,871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主要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
的比例
1 衣晓飞 1,750.00 22.8261%
2 韩明华 1,326.46 17.3016%
3 湖南华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2.55 13.0767%
4 文坚 710.51 9.2675%
5 湖南华诺成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74.00 7.4870%
6 其他股东 2,303.15 30.0411%
3、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的说明
公司与华诺星空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4、履约能力分析
本次交易对方华诺星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产状况与信用状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公司将及时督促交易对方按合同约定履约。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概况
企业名称:长沙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建湘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75,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663964329L
设立时间:2007-07-06
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桐梓坡西路 519 号
经营范围:液晶显示器(不含国家限制项目)、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的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电脑、通信产品(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销售;自有房屋和电子元器件制造设备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经纬辉开持有其 100%股权。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2,332.03 13,312.53
负债总额 4,432.41 4,377.25
净资产 7,899.62 8,935.28
应收账款 —— 58.20
项 目 2025 年 1 月-3 月 2024 年 1 月-12 月
营业收入 88.60 359.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54 -1,066.00
利润总额 -1,035.66 785.73
净利润 -1,035.66 785.73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审计了长沙宇顺的财务报表,
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3 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出具了审计报告(天健湘审〔2025〕1092 号)。
3、交易标的的其他事项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宇顺 100%股权,该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任何转让限制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该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经核查,长沙宇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7,963,246.32 元。本次交易,华诺星空应向公司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完毕后十个工作日内,由长沙宇顺向新辉开支付应付款项 27,963,246.32 元。长沙宇顺支付完毕上述款项后,长沙宇顺与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除,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为长沙宇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及委托理财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长沙宇顺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数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为实施本次股权转让,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京坤评报字
[2025] 0421 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标的公司 100%的股
权的评估值为 11,217.29 万元。
本次交易华诺星空以支付现金方式向公司承债式收购长沙宇顺 100%的股权。基于标的股权评估值,经各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确定为112,036,753.68 元;股权转让款全部支付完毕后十个工作日内,由长沙宇顺向新辉开支付应付款项 27,963,246.32 元,即华诺星空合计向公司及新辉开支付1.4 亿元。
本次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华诺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长沙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1、本次收购方案
1.1 交易方式
甲方以支付现金方式向乙方承债式收购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100%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受让方持有标的公司 100%的股权,标的公司成为甲方的全资子
公司。
1.2 交易价格
1.2.1 根据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京坤评报字[2025]0421 号
《资产评估报告》,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标的公司 100%的股权的评估值
11,217.29 万元。
1.2.2 股权交易价格:基于标的股权评估值,经各方友好协商,各方同意,本协议项下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最终确定为 112,036,753.68 元。
1.2.3 承债方式:股权转让款全部支付完毕后十个工作日内,由标的公司向新辉开支付应付款项 27,963,246.32 元。
1.3 交易价款支付进度
1.3.1 各方同意,本次收购交易价款支付进度如下:
(1)第一期股权转让款:自下列条件全部达成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甲方
向乙方支付 7,000 万元(含已预付给丙方的意向合作金 1,500 万元),实际付款5,500 万元,该笔款项将专项用于偿还乙方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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