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特新材:关于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3 18:38:38
证券代码:300986 证券简称:志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5-
073
转债代码:123186 转债简称:志特转债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志特新材”)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而签订的框架性协议,其中涉及的具体合作业务,以后续签署的具体协议为准。
2、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后续具体合作情况而定,具体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战略合作具体事项的后续进展,履行相应的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签署概述
近日,公司与 PREMIUM INFINITE VENTURES INC.(以下简称“PIVI”)
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PIVI 拟向公司采购建筑材料及其他新型材料。本协议约定合作期限为 3 年,意向采购的总价值约为 4,20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30,172.41 万元(按汇率约 7.18 折算)。
本协议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本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PREMIUM INFINITE VENTURES INC.是一家总部位于菲律
宾的控股管理公司,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建筑开发、房地产、制造业、物流等。
2.履约能力:PIVI 资信情况优良,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3.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与 PIVI 不存在关联关系。
4.类似交易:最近三年公司与 PIVI 无类似交易。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PIVI、其下属公司以及其关联公司拟从公司或公司下属公司购买以下材料,用于 PIVI 的建设和基础设施项目:
1.PPVC(预制预装修模块化建筑)模具等建筑材料和设备;
2.以新范式研发的新型隔热材料、新型防火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涂料和板材等产品形式。
(二)预估采购价值
本战略合作下意向采购的总估算价值约为 4,200 万美元。此金额为意向性金额,最终结算应以未来签署具体采购协议或订单的实际交付量、议定规格和商业条款为准。
(三)双方义务
公司应根据未来采购订单中双方共同议定的技术规格和标准供应约定的产品,且提供 PIVI 或其关联公司可能需要的与产品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文件支持。
PIVI 应及时沟通其采购计划和技术要求,促进采购订单的执行,并协调菲律宾当地的物流和法律合规事宜。
(四)合作期限
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3 年内持续有效,除非双方提前通过书面协议终止。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协议可在初始期限到期后延期。
(五)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双方之间友好协商解决。若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应按照菲律宾争议解决中心(PDRCI)的规则和条例提交调解或仲裁。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客户对公司产品的认可,有利于公司相关产品的推广和稳定销售,契合公司的未来经营规划,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协议的履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属于协议双方为开展后续合作所达成的指向性合作原则,协议中约定的采购总价值为意向性金额,实际情况以未来签订的具体采购协议、订单或有关书面文件为准,具体实施内容及进展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协议虽已对双方义务、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合同履约过程中可能面临国际环境变化、行业政策变化、需求预测调整或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履约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后续具体合作情况而定,具体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战略合作具体事项的后续进展,依法履行相应的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最近三年公司已披露框架协议情况如下:
序号 公告名称 披露日期 进展情况
1 关于公司与沙特 MABANI 公司签订 2024 年 9 月 13 日 正常履行中
《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2 《关于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 2025 年 3 月 3 日 正常履行中
告》
(二)本公告披露日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行的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实施完毕,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
及比例相应发生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凯越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渭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志同股权投资企业(有限
合伙)、珠海志成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志壹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2025 年 3 月
14 日、2025 年 3 月 19 日、2025 年 6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不存在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