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恩电气: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3 17:57:43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0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6 月 13 日上午 10:00,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9 日以电话及电
子邮件方式通知全部董事。董事长朱志兰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董事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4 人;反对、弃权均为 0 人。
关联董事张勰、陈磊、黄圣植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二、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4 人;反对、弃权均为 0 人。
关联董事张勰、陈磊、黄圣植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制定《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4 人;反对、弃权均为 0 人。
关联董事张勰、陈磊、黄圣植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
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7 人;反对、弃权均为 0 人。
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对资金计划的最新安排,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务的需求,公司拟在 2025 年度原有授信额度基础上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4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资产收购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含外币)、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内保外贷、外保内贷、银行票据等,具体合作金融机构及最终融资金额以及融资形式后续将与有关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协议或合同为准。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或进行融资时,可以自有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设备等资产进行抵押担保。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上述融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机构的选择、融资金额及利率的确定、融资申请和担保等合同文件的签署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7 人;反对、弃权均为 0 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的全部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现提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30 日下午 14:00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融汇 898 创意园 1 号楼二楼会议室
三、审议议案:
1、《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增加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