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查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查询:

北新建材: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3 17:44:34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5-035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
时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未来
科学城七北路 9 号北新中心 A 座 17 层会议室。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 8 人。会议由董事长管
理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等列席了会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
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制订本章程。 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
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
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
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
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
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
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
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 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
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法 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律顾问、技术总监或由董事会确定的其他高级管理 法律顾问或由董事会确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人员。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 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
权利。 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
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 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
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
值。 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为北新建材(集团)有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人为北新建材(集团)有
限公司,出资方式为净资产出资,出资时间为 限公司,出资方式为净资产出资,出资时间为
1997 年 5 月。 1997 年 5 月。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15,500 万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 1 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689,507,842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股,全部为普通股。 1,689,507,842 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
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 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借款等形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 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
资助。 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
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10%。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 2/3 以上
通过。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
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 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作出决议,可以采
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准的其他方式。 他方式。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 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励;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
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票的公司债券;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 (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 第二十六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
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规

北新建材000786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查询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天天查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