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维光电: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5-06-12 20:38:54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路维光电
股票代码: 688401
信息披露义务人: 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 1142 号 23 幢 4064-31 室
通讯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 1142 号 23 幢 4064-31 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持股比例变动至 5%以下)
签署日期: 2025 年 6 月 1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路维光电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路维光电、上市公司、公司 指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国投创业基金
指 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
企业(有限合伙)
本报告书 指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减持持股比例变动至
5%以下的权益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万元 指 人民币元、 万元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1、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 1142 号 23 幢 4064-31 室
成立日期 2016-03-04
认缴出资额 100 亿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委派代表
高爱民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91310000MA1FL1TP95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投资管理,创业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
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高爱民 男 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
派代表
中国 北京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
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投创业基金在境内、境外其他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序号 上市公司名称 股票代码 持股方式
1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88072 直接持股
2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88048 直接持股
3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688409 直接持股
6
4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88433 直接持股
5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88361 直接持股
6 百奥赛图(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315.HK 直接持股
7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563.HK 直接持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一致行动人相关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进行股份减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2) 。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及自身情况等
因素,决定是否增加或减少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
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已披露的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减持股份
计划进行股份减持。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
自 2025 年 6 月 4 日至 2025 年 6 月 12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股份种类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例
国投创业
基金
集中竞价 2025/6/4 至
2025/6/12
人民币普通股 618,305 0.32%
大宗交易 2025/6/5 至
2025/6/10
人民币普通股 933,000 0.48%
合计 - - 1,551,305 0.80%
注:上表合计数据与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尾数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公司股份 11,217,912 股, 占公司总
股本的 5.8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为
9,666,6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6%,不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国投创
业基金
合计持有股份 11,217,912 5.80% 9,666,607 4.99996%
其中: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股份
11,217,912 5.80% 9,666,607 4.9999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股
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
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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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 信息
披露义务人国投创业基金于 2024/12/12 至 2025/2/12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97,81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26%。 除上述减持外,信息
披露义务人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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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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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高爱民
签署日期: 2025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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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存放于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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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名
称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所在地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
山街道梦海大道 5035 号前
海华润金融中心 T5 写字楼
801
股票简称 路维光电 股票代码 688401
信 息 披 露 义
务人名称
国投(上海)科技成
果转化创业投资基
金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
义务人注
册地
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 1142
号 23 幢 4064-31 室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数 量 变
化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
生变化(持股比例
被动减少) □
有无一致
行动人
有□ 无√
信 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