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有科技: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2 19:59:47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
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召开
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1、假设本次发行于 2025 年 12 月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
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25%,即不超过48,138,658 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6,900.00 万元,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转增、回购、股份支付及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3、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4、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5、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公司 2024 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65.69 万元。以此数据为基础,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假设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 2024 年持平。假设 2025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比 2024 年度存在增长10%、持平、减少 10%三种情形,依此测算 2025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106,90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股) 48,138,658
2024 年度 2025 年度/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股) 193,610,000 192,554,634 240,693,292
情形 1:2025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4 年度增长 10%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743.70 3,018.07 3,018.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万元) 865.69 952.26 952.2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25 0.1567 0.153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25 0.1567 0.15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50 0.0495 0.04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50 0.0495 0.0484
情形 2:2025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4 年度保持不变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743.70 2,743.70 2,743.7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万元) 865.69 865.69 865.6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25 0.1425 0.139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25 0.1425 0.13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50 0.0450 0.04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50 0.0450 0.0440
情形 3:2025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4 年度减少 10%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743.70 2,469.33 2,469.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万元) 865.69 779.12 779.1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25 0.1282 0.125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25 0.1282 0.12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50 0.0405 0.03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50 0.0405 0.0396
注: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行计算。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鉴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业绩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即期回报(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公司盈利水平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和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将有效提升公司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方向和战略布局。具体详见《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的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通信系统领域,致力于为电信运营商、政企专网、能源等多个行业的客户提供专业完善的定制化通信技术解决方案。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及经验积累,形成了包括核心层、汇聚层和接入层的覆盖公网通信和专网通信的全网络产品体系,主营业务为核心网系统、光网络及接入系统、数智网络及智慧应急系统和技术与维保服务等。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卫星互联网通信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全光网络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卫星互联网通信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针对卫星互联网通信需求,开展围绕地面核心网系统、星载核心网、卫星智能终端设备三个主要方向的技术和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有利于公司构筑天地融合一体的业务格局,筑牢通信行业高质量发展根基。“全光网络系
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开展围绕内置 AI 智能运维的 50G PON 系统及 400G/800G
OTN 光传输系统两个方向的技术和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有助于提高带宽利用率和故障修复时效性,降低运营商运营成本,推动智算网络运维的效能升级。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作为通信系统设备及技术解决方案的综合通信设备供应商,始终坚持技术和产品创新,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公司核心技术团队学科专业分布合理,涵盖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电子信息、通信技术、电力和自动控制等多个学科,拥有较强的理论基础,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经验,在预研创新、产
品开发、技术支持、市场拓展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高管和核心技术团队曾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及省、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多次获得科技部、深圳市发改委、深圳市科创委等政府部门的资助与奖励。
2、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技术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经过长期的自主研发和技术积累已构建接近30 项覆盖公司主营业务的核心技术体系;开展超大容量新硬件平台的预研,为后继 50GPON 产品化完成技术积累;完成 FTTR 智能家庭网关的开发;持续推进插卡式 OTN 产品以及高性价比 IP-MPLS 路由器的产品开发和功能完善。
为保障公司的长期市场竞争力,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的持续创新。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增强研发能力,提升现有核心业务的技术水平,巩固和扩大自身的竞争优势。
3、公司从事募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