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研股份: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1 17:03:57
证券代码:301602 证券简称:超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本公司拟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1.02 元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428,329,63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分红 43,689,623.08 元(含税),占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01%。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如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以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2、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
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28,329,63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2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0.918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4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2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6 月 1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6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
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
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最低减持价格的调整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超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李德来、杨金耀、许奕瀚、林旭斌、陈宏龙、刘洪卫、林盛杰、郑高仑、陈小波、余炎雄和陈智发,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一致行动人林武平、周桂荣、李波翰、吴声岗和韦壁群,高级管理人员 Liexiang FAN(范列湘)、郑燕娜和李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我公司/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6.7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将对上述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 6.598 元/股。
2、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超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德来、持股 5%以上的股东汕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 5%以上的股东汕头市超研科技企业(有限合伙)和汕头市超臻科技企业(有限合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如我公司/本人/本单位/本合伙企业在所持汕头超声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汕头超声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若汕头超声在本次发行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6.7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将对上述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 6.598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汕头市龙江路 3 号
咨询联系人:李子延、黄茵子
咨询电话:0754-88250150
传真电话:0754-88300963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