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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莱特: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1 16:37:39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苏州君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君康”)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最高借款额度为 4,500 万元。本次以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
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36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723,404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80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9,999,995.2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950,681.67(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8,049,313.5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05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 2024 年 11 月 19 日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内容等事项的议案》,同意调整“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
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对“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的内部投资内容作出适当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10 月 26 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内容等事项的公告》。具体如下:
公司募投项目“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部分透析器生产线的实施方式由外购原材料改为“外购原材料+自产原材料”结合,原由苏州君康实施的募投项目增加原材料生产设备(纺丝线及配套设备)投入,投资总额由
7,000 万元调增至 15,000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 7,000 万元调增至 11,500 万
元;募集资金增加部分通过宝莱特向苏州君康提供借款的形式实施。
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金额(调 投资金额(调 本次募集资金 本次募集资
名称 整前) 整后) 投入(调整 金投入(调
前) 整后)
1.设备购置费 7,000.00 15,000.00
1.1 透析器生产 7,000.00 7,000.00 7,000.00
线及配套设备 11,500.00
1.2 纺丝线及 - 8,000.00 -
配套设备
投资总额 7,000.00 15,000.00 7,000.00 11,500.00
三、公司本次提供借款基本情况
1、借款金额:合计不超过4,500万元。
2、借款用途:用于“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中由苏州君康实施的募投项目生产线的建设。
3、借款期限:1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可自动续期;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可滚动使用,根据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可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
4、借款利息:根据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天数,参考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确定。
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及资金需求,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向苏州君康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为1年,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可滚动使用,根据募投项目建设
情况可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上述借款仅用于“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中由苏州君康实施的募投项目生产线的建设,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后续具体工作。
四、借款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州君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五台山路28号
法定代表人:陈君
注册资本:29,187.4074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07月13日
公司持股比例:92.12%
经营范围: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系列产品的研发、技术咨询及自有技术转让服务;生产III类6845-4-血液净化设备和血液净化器具,销售自产产品、医疗器械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君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6,887.4074 92.12%
2 苏州君英实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700.00 2.40%
3 苏州君健实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800.00 2.74%
4 世界科技有限公司 800.00 2.74%
合计 29,187.4074 100%
五、本次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苏州君康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施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苏州君康的其他少数股东虽未提供同比例借款,但公司本次借款参考签署借款协议时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利息,定价公允,不会导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无偿或以明显偏低的成本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上述借款将由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拨付到苏州君康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苏州君康已于2023年1月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苏州君康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苏州君康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最高借款额度为4,500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的后续工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
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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