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华录: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0 19:51:54
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易华录 公告编号:2025-035
债券代码:148002 债券简称:22 华录 01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有增加提案的情况:
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控股
股东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29,124,004 股,占股本总数31.83%)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10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十层会议室召开,
公司董事会于分别于 2025年 5月 21日和 2025年 5月 31 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
东发送了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月 10 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月 10 日 9:15-15:00。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18 人,代表股份
264,477,1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73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57,336,2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4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14 人,代表股份 7,140,9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1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16 人,代表
股份 7,143,5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14 人,代表股份 7,140,9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19%。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欧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股东的充分讨论,书面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062,8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34% ; 反对 373,4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2%;弃权 40,87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729,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004%;反对 373,4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74%;弃权40,87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22%。
2、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066,8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49% ; 反对 363,4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4%;弃权 46,87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733,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74%;弃权46,87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62%。
3、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020,7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4% ; 反对 400,6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5%;弃权 55,77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687,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111%;反对 400,6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082%;弃权 55,77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07%。
4、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004,0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11% ;反对 414,6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8%;弃权 58,47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670,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773%;反对 414,6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41%;弃权58,47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85%。
5、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095,4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57% ; 反对 325,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1%;弃权 5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761,8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567%;反对 325,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94%;弃权5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39%。
6、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055,4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06% ; 反对 395,0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4%;弃权 2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721,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968%;反对 395,0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08%;弃权2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24%。
7、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903,0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68% ; 反对 406,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84%;弃权 4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693,4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992%;反对 406,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835%;弃权4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73%。
关联股东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090,3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37% ; 反对 330,5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0%;弃权 5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756,7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853%;反对 330,5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266%;弃权 5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81%。
9、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1,980,8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61%;反对 2,467,4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30%;弃权 2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647,1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0545%;反对 2,467,4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5410%;弃权 2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46%。
上述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1,899,3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53%;反对 2,534,9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85%;弃权 4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65,6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9136%;反对 2,534,9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4859%;弃权 4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05%。
上述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