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发龙蟒: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0 19:16:38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5-037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4 年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具体方案为:以方案披露时的总股本 1,889,338,61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1 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266,396,745.28 元(含税),占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1,889,338,61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41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269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
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82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1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1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77 四川省先进材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01*****597 李家权
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08*****394 -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4 02*****170 王利伟
5 02*****583 朱江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9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其他注意事项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鉴于 2024 年度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标且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按规定回购注销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62.9375 万股,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七、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51 号领地环球金融中心 B 座
2、咨询联系人:宋晓霞 孙菲
3、咨询电话:028-87579929
4、电子邮箱:sdlomon@sdlomon.com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