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聆达: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变卖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0 16:31:34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ST 聆达 公告编号:2025-061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变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铜陵中院)送达的《变卖通知书》《执行裁定书》,铜陵中院将对公
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恒
昱)持有的 350,000 股公司股票进行变卖,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部分股份被变卖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本次拟
股股东或 变卖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 申请执
股东名称 第一大股 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质押 行人 原因
东及其一 (股) 比例 比例
致行动人
铜陵嘉 未履
杭州光恒 悦同盛 行生
昱企业管 新能源 效法
理合伙企 否 350,000 1.5% 0.13% 否 否 合伙企 律文
业(有限 业(有 书确
合伙) 限合 定的
伙) 义务
本次股东光恒昱部分股份被变卖系与申请执行人铜陵嘉悦同盛新能源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质押违约纠纷案件所致,被执行人光恒昱未按照生效的法律文
书履行确定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冻结了被执行人光恒昱持有的 350,000 股公司
股票,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
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近日铜陵中院作出《执行裁定书》((2025)
皖 07 执 1 号之三),铜陵中院将依法变卖上述被冻结股份。
二、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光恒昱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变卖事项的具体安排(如时间、价格等)未公示,法院将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市场交易进行变卖,变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光恒昱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亦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变卖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2、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