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36 证券简称:泽润新能 公告编号:2025-011
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87.405 万股,行权价格为 21.92 元/股。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行权选取自主行权的方式。
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召
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主要情况如下:
1. 激励计划工具:股票期权。
2.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 激励对象: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56 人,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4. 行权价格:21.92 元/股。
5. 授予数量: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81.81 万股,
占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时公司股本总额(4,790.0867 万股)的 3.80%。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制定<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制定<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确认意见。
2.2023 年 4 月 19 日至 2023 年 4 月 29 日期间,公司对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
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或意见。2024 年 4 月 30 日,监事会就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名单予以确认并出具了确认意见。
3.2023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制定<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3 年 5 月 13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5.2025 年 6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向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相应股票期权,并对本次行权条件成就前已离职员工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上述
议案亦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说明
(一)有效期及等待期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确定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5 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自授予之日起至以下两个日期孰晚:(1)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2)公司完成上市之日。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日为 2023 年 5 月 13 日,第一个等待期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届满。
等待期满后分两批行权,每批可行权比例分别为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 1/2、
1/2。行权开始日为:2025 年 5 月 19 日,行权截止日为:2026 年 5 月 18 日。
(二)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行权条件 满足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 公司未发生前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述情形,满足行
3、公司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权条件。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生前述情形,满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足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工作 已完成。满足行
权条件。
(四)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经立信会计师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3 年度、2024 年度,每个会计年度 事务所(特殊普
考核一次。各年业绩考核完成率与公司层面行权系数关系如下: 通合 伙)出具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的审计报告,公
对应 营业收入(A)(亿元) 司 2023 年度营
行权期 考核 (B)(亿元)
业收入为 8.44
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亿元,归属于母
第一个 公司股东的净
行权期 2023 8 7.2 1.1 0.99 利润为 1.2 亿
元,均达到了目
第二个 标值。满足行权
行权期 2024 10 9 1.4 1.26
条件。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比例 公司层面行权系数(X)
A≥Am 100%
营业收入 (A)(亿
元) An≤A
A
归属于母公司股 B≥Bm 100%
东的净利润(B) Bn≤B
(亿元)
B
确定公司层面行 当考核指标出现 A≥Am 或 B≥Bm 时,X=100%;当考核指标
权比例 X 值的规 出现 A
则 组合分布时,X=80%。
(五)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由公司根据《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逐年组织评定,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绩效 经公司董事会
评价结果划分为 A+卓越、A 优秀、B+良好、B 称职、C 基本称职、D 不称职六个 薪酬与考核委
档次,考核对象考核结果与行权标准系数对应如下: 员会审核,除 7
卓越 优秀 良好 称职 基本称职 不称职 名激励对象已
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