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杰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5-06-09 20:03:30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陶建伟、陶士青)
上市公司: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棒杰股份
股票代码:002634
信息披露义务人:陶建伟、陶士青
通讯地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苏华街 21 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大宗交易、协议转让、表决权委托)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六月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 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34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35
第六节 备查文件...... 3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37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让人 指 陶建伟、陶士青
棒杰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指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青嵩 指 苏州青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启烁 指 上海启烁睿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谊持 指 谊持(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创吉十号 指 广东创吉十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东创管 指 广东创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 指 指就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浙江棒
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 9,18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 2%;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与上海启烁签署《股份
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10,1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20%,占
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 2.25%)转让给上海
启烁并同时将合计持有的公司剩余 68,488,777 股股
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4.91%,占剔除回购专户
股份数后总股本的 15.23%)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
上海启烁行使。
指 《陶建伟、陶士青、苏州青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股份转让协议》 限合伙)与上海启烁睿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
协议》
指 《陶建伟、陶士青与上海启烁睿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表决权委托协议》 (有限合伙)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
表决权委托协议》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的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陶建伟
姓名 陶建伟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7251972********
通信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苏华街 21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陶士青
姓名 陶士青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7251970********
通信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苏华街 21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陶建伟与陶士青为姐弟关系,两人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数后总股本的比例
陶建伟 72,928,477 15.88% 16.22%
陶士青 14,847,300 3.23% 3.30%
合计 87,775,777 19.11% 19.5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 5%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为防范和化解上市公司债务风险,推动上市公司战略发展,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作出的合理调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本次权益变动以外,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具体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陶建伟及其一致行动人陶士青持有公司股份87,775,7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1%,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19.52%。其中,陶建伟持有公司股份72,928,4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8%,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16.22%;陶士青持有公司股份14,84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3.30%。
本次权益变动后,陶建伟及其一致行动人陶士青持有公司股份68,488,77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1%,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15.23%。其
中,陶建伟持有公司股份53,641,4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8%,占剔除回购
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11.93%;陶士青持有公司股份14,847,3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3.23%,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3.30%。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一)大宗交易减持
2023 年 1 月 16 日,陶建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
份 9,18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
(二)股份协议转让及表决权委托
2025 年 5 月 30 日,陶建伟及其一致行动人陶士青、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苏
州青嵩与上海启烁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陶建伟先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10,1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20%,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 2.25%)转让给上海启烁。
同日,陶建伟及其一致行动人陶士青与上海启烁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自上述股份转让相应股份过户登记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