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龄宝: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9 19:57:48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5-038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 年 6 月 9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035.00 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3.92 元/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50 人
鉴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
东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5 年 6 月 9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3.92 元/股的价格向符
合条件的50名激励对象授予1,035.0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本次激励计划已经由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以及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采用的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的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1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6,976.74 万股的 3.00%。其中首次授予1,035.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6,976.74 万股的 2.8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 93.24%;预留 75.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6,976.74 万股的 0.20%,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6.76%。
5、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3.92 元/股。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6、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授予,预留部分的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 个月,若预留部分在 2026 年授予,预留部分的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5 年授予,则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6 年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绩效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考核年份 解锁条件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5 年 2025 年净利润不少于 17,000 万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5 年-2026 年 2025 年至 2026 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 38,200 万
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5 年-2027 年 2025 年至 2027 年的净利润累计不少于 64,700
万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考核年度(2025-2027)的净利润为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
若预留部分的权益在 2025 年授予,则预留部分的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6 年授出,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考核年份 解锁条件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6 年 2026 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 21,250 万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6 年-2027 年 2026 年至 2027 年的净利润累计不少于 47,810
万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考核年度(2026-2027)的净利润为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和 KPI 指标实施。包括公司人力资源部现有内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员工 KPI 指标,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业务发展修订及新实施的考核管理制度、KPI 指标,具体由人力
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需改进、不称职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绩效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需改进 不称职
个人考核可解除限售
比例 100% 100% 80% 60%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需改进”及以上,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不称职”,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资格,该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如公司发行股票(含优先股)或可转债、或发生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而须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个人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除满足上述解除限售条件外,还须满足公司制定并执行的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的条件。若未满足该项条件,则其当年相对应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5 年 4 月 28 日至 2025 年 5 月 7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