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北人: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以及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9 17:00:16
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5-024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
以及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概述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中
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
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对公司治理结构作出调整,根据前述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市公司应在 2026 年 1 月 1 日前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
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为顺应这一监
管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同步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对《公司
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制订《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以下简称“本章程”)。 称“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北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北人人机器人系统(苏州)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 机器人系统(苏州)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江苏省行政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限公司。公司在工商登记部门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记,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588426511G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588426511G。
的《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第三条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934 万股,于 2019 年 12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934 万股,于 2019 年 12 月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青丘巷 1 号; 第五条 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青丘巷 1 号;
邮政编码:215044。 邮政编码:215126。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
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
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
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
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 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 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 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管理人员。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
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章 股份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
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 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股面值 1 元。
第十九条 公司系由其前身北人机器人系统(苏州) 第二十条 公司系由其前身北人机器人系统(苏州)有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设立时向发起人发 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行普
行普通股总数为 6,500 万股,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 通股总数为 6,500 万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 1 元,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和出资方式见下表: 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持股数量、出资方式和持股比
例见下表:
序 持股数额 出资方 持股比
发起人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
号 (股) 式 例(%) 发起人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
号 (股) 例(%)
25,043,720. 净资产
1 朱振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