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物贸:上海晶通化轻发展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上海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8%股权协议转让给上海晶通化学品有限公司所涉及的上海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公告时间:2025-06-09 15:32:09
评估报告目录
第一部分 声明......1
第二部分 评估报告摘要......2
第三部分 评估报告正文......4
一、委托人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4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5
三、评估目的......8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9
五、价值类型和定义......10
六、评估基准日......10
七、评估依据......10
八、评估方法......13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16
十、评估假设......17
十一、评估结论......19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20
十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22
十四、资产评估报告日......23
十五、签名盖章......24
附 件......25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六、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七、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八、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九、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
1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海晶通化轻发展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上海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经营管
理有限公司 28%股权协议转让给上海晶通化学品有限公司所涉及的
上海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沪财瑞评报字(2025)第 1138 号
摘 要
一、委托人:上海晶通化轻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晶通化学品有限公司
二、评估报告使用者:根据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约定,本次经济行为涉及的委托人,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使用者,为本评估报告的合法使用者。
三、被评估单位:上海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四、经济行为:根据上海现代物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4-14]、上海晶通化学品有限公司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声明、上海晶通化轻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拟转让 28%股权的函,本次经济行为是上海晶通化轻发展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上海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8%股权协议转让给上海晶通化学品有限公司。
五、评估目的:股权协议转让
六、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上海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为上海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及负债等,资产评估申报表列示的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 11,299,485.19 元。
2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七、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八、评估基准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九、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
十、评估结论:经评估,上海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
的资产总额账面价值 14,952,415.24 元,评估值 15,250,295.22 元,评估增值 297,879.98
元,增值率 1.99%;负债总额账面价值 3,652,930.05 元,评估值 3,652,930.05 元,无增
减值;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 11,299,485.19 元,评估值 11,597,365.17 元,评估增值297,879.98 元,增值率 2.64%(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大写:壹仟壹佰伍拾玖万柒仟叁佰陆拾伍元壹角柒分)。
十一、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自 2024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0 日止。
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核准)后,本评估报告方可正式使用。本评估结论仅对本报告所示之经济行为有效。
十二、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评估报告正文“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特别提示: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5 年 04 月 07 日
3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海晶通化轻发展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上海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经营管
理有限公司 28%股权协议转让给上海晶通化学品有限公司所涉及的
上海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沪财瑞评报字(2025)第 1138 号
正 文
上海晶通化轻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晶通化学品有限公司: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上海晶通化轻发展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上海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8%股权协议转让给上海晶通化学品有限公司所涉及的上海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经营
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
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一)委托人概况
(1)委托人一概况
公司名称:上海晶通化轻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7538202738
法定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南大路 478 号
经营场所:上海市宝山区南大路 478 号
法定代表人:刘翔
注册资本:3500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03-08-21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物业管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停车场服务;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委托人二概况
公司名称:上海晶通化学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74377084XD
法定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 80 号底层
经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 80 号底层
法定代表人:周立群
注册资本:7500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02-10-10 至 2042-10-09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颜料销售;染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添加剂销售;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除与本经济行为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使用人外,无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公司名称:上海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745645196J
法定住所: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 709 号 49 幢、55 幢
经营场所: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 709 号 49 幢、55 幢
法定代表人:楼继业
注册资本:700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02-12-20 至 无固定期限
主要经营范围:为本市场内化工原料、化工产品的商品经营者提供市场管理服务(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实物交接、存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股权结构及历史沿革
上海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12 月,初始注册资本人
民币 700 万元,为一般国有经营性企业,出资详情如下:
认缴资本 实缴资本
股东
金额(万元) 比例 金额(万元) 比例
上海晶通化学品有限公司 420.00 60.00% 420.00 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