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控股: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公告时间:2025-06-06 23:34:59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海南空港开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天羽飞行训练有限公司 100.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经审慎判断,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三、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评估值为依据,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七、有利于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