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证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6-06 19:55:43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华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提
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全部兼职、诚信情况等资料。现发表以下审查意见:
1、独立董事候选人田利辉先生、李伟东先生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满足《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两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冲突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条件。
2、两位候选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惩戒;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法定禁止性情形。
3、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经充分审议,同意提名田利辉先生、李伟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人选提交董事会审议。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