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重机:中航重机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调整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6 19:15:21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5-038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部分调整的募投项目:“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
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调整:“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镇江、上海,调整至镇江、贵阳,其中镇江部分不涉及调整,原上海部分调整至贵阳实施。
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今年以来,公司通过统筹下属单位的生产配套能力,解决了原定于上海部分的能力建设需求;为满足航空装备配套产品提质、降本的发展需求,更好的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拟联合研究院所、高校在公司总部利用现有土地共建先进航空锻铸技术创新能力;募投项目总金额、原上海部分实施金额均未发生变化。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调整:原上海部分调整至贵阳实施,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安大公司”),调整为中航重机及全资子公司重机宇航材料工程(贵州)有限公司(简称“重机宇航”)。其中,由中航重机负责重点研发设备及部分研发厂房的实施,由重机宇航利用空余地块建设研发配套厂房。
本募投项目的总投资金额保持不变,部分调整后本项目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5.70%,超过原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 14.90%。
本次募投项目部分调整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航重机”)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等温锻项目部分调整的议案》,根据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建设规划,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为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和项目的顺利
推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结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镇江市、上海市调整为镇江市、贵阳市;实施主体由安大公司调整为安大公司、中航重机、重机宇航;同时,基于募投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同意对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71 号)核准,2021 年 5 月 6 日,中航重机向中
航科工、中航产融(中航资本)、央企扶贫基金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七号、上海聚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聚鸣多策略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聚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聚鸣涌金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李百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太平资管-招商银行-定增 36 号资
管产品等共计 10 名投资者发行 A 股股票 111,957,796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17.06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09,999,999.76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0,040,000.00 元(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869,959,999.76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317 号、大华验字[2021]000318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 191,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资金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
额 额
1 航空精密模锻产业转型升 陕西宏远航空锻 80,500.00 80,500.00
级项目 造有限责任公司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资金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
额 额
2 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 贵州安大航空锻 64,044.92 64,044.92
建设项目 造有限责任公司
3 补充流动资金 中航重机 42,451.08 42,451.08
合计 186,996.00 186,996.00
二、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
用后承诺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募集资金拟 募集资金累计 募集资金使
金额 投资金额 使用金额 用进度
1 航空精密模锻产业转 80,500.00 80,500.00 58,470.87 72.63%
型升级项目
2 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 64,044.92 64,044.92 0.00 0.00%
产线建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42,451.08 42,451.08 42,451.08 100.00%
合计 186,996.00 186,996.00 100,921.95 53.97%
三、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调整的情况
“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为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分公司,原项目实施地点为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受国际环境变化、进口设备大幅涨价、原无锡建设用地开工延期被政府收回等原因影响,公司决定以国产设备替代进口设备,并将“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项目”调整至镇江
市、上海市实施,该调整事项已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2025 年 1 月 10 日分别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策审议通过。
截至目前,“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结合行业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和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为凝聚国内锻铸领域的优势科研力量开展科技创新研究,解决锻铸、增材制造生
产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及为产业链结构优化提供技术支撑,中航重机拟对“特种材
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做部分调整,并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等温锻项目部分调整的议案》,同意“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项目”部分调整事项,相关调整内容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原因
“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在本次调整前是由安大公司负责在镇江、上海实施。今年以来,中航重机通过统筹下属单位的生产配套能力,满足了原定于上海实施部分的能力建设需求;同时为满足航空装备配套产品提质、降本的发展需求,更好的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拟将“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原上海实施部分调整至贵阳,联合研究院所、高校利用公司现有土地共建先进航空锻铸技术创新能力。为加快项目进度,由中航重机负责重点研发设备及部分研发厂房的实施,并由重机宇航利用空余地块建设研发配套厂房。
由此,中航重机确定将原批复由安大公司负责实施,在镇江、上海建设的“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项目”,调整为镇江部分、贵阳部分,实施主体分别为安大公司、中航重机和重机宇航,本次调整不涉及镇江部分,“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不变。
本次调整是对原项目建设目标在深度和广度上的进一步延展,可以更好的发挥募集资金的整体效益,促进中航重机研发能力蜕变,为提升中航重机的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提供重要支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目标
1、调整前(镇江、上海)
通过全封闭真空超塑性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解决发动机新材料锻件在大气环境下等温锻成形产生的质量问题,填补粉末盘在国内全封闭真空超塑性等温锻造技术空白,提高我国航空发动机粉末合金、复合材料等新材料锻件研发、质量水平以及批次稳定性。
2、调整后(镇江、贵阳)
(1)镇江部分
通过全封闭真空超塑性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解决发动机新材料锻件在大气
环境下等温锻成形产生的质量问题,填补粉末盘在国内全封闭真空超塑性等温锻
造技术空白,提高我国航空发动机粉末合金、复合材料等新材料锻件研发、质量
水平以及批次稳定性。
本次调整,镇江部分建设目标未发生变化。
(2)贵阳部分
借助企业+高校协同研发新模式,凝聚国内锻铸领域的优势科研力量开展科
技创新研究,为解决锻铸、增材制造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及产业链结构优化提
供技术支撑,提升中航重机研发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1)中航重机建设部分
重点解决合金再生及优化条件、旋压工艺试制条件、精铸工艺试制条件、增
材制造试制条件、机加工艺试制条件、理化检测条件、模拟仿真条件所需的研发
设备;为合金再生及优化条件、理化检测条件提供配套研发厂房。
项目建成后,满足公司工程化应用试制及小批能力需求。
2)重机宇航建设部分
主要为中航重机拟开展的旋压工艺试制条件、精铸工艺试制条件、增材制造
试制条件、机加工艺试制条件等研发能力建设提供配套研发厂房。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调整的主要内容
1、本次“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原上海部分实施主体和实施地
点调整情况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
特种材料等温锻造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
生产线建设项目 上海市 贵阳市 贵州安大航空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重机宇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