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查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查询:

春兴精工: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6 18:52:41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56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6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静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00人,代表股份342,044,9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321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34,560,5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65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97人,代表股份7,484,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63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98人,代表股份7,484,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63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97人,代表股份7,484,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63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9,270,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88%;反对2,55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84%;弃权21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8%。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出席本次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同意4,71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280%;反对2,55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009%;弃权21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11%。
表决结果: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9,251,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34%;反对2,56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13%;
弃权2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3%。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4,69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6809%;反对2,56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331%;弃权2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60%。
表决结果: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9,230,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71%;反对2,57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18%;弃权24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4,67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963%;反对2,57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572%;弃权24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65%。
表决结果: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9,208,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09%;反对2,59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80%;弃权24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4,64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1104%;反对2,59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404%;弃权24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92%。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金寨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9,946,8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66%;反对1,88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21%;弃权20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3%。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5,38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689%;反对1,88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308%;弃权20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03%。
表决结果: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为孙公司宣城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9,897,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22%;反对1,88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02%;弃权26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6%。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5,33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116%;反对1,88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440%;弃权26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45%。
表决结果: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见证意见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田杰和秦伟伟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2、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六月七日

春兴精工002547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查询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天天查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