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诺药包: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告时间:2025-06-06 17:35:48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和分析,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审核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被担保对象山东力诺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主要用于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将公司本次担保事宜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公随、潘广成、刘媛
2025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