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辉信息: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6 16:57:24
证券代码:430090 证券简称:同辉信息 公告编号:2025-045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高级管理人员任命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
案》,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聘任孔凡峰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 2025 年 6 月 5 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
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人员变动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新任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二)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任命是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提名委员会的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提名委员会认为,本次聘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本人同意。
同意聘任孔凡峰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孔凡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结合其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孔凡峰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
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孔凡峰为财务负责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二)《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6 日
附件:
1.孔凡峰先生简历
孔凡峰,男,1987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管理学硕士,中级
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拥有证券从业资格证书。2014 年 5 月至 2015 年 12
月在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会计。2015 年 12 月至 2017 年 6 月在上海万
达网络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担任财务主管。2017 年 6 月至 2018 年 12 月担任金地集团华
北区域财务经理。2018 年 12 月至 2023 年 5 月在金地集团华北区域石家庄城市公司担
任财务负责人。2023 年 5 月至 2025 年 1 月在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分析专
业总监。2025 年 1 月至 5 月在南天数金(北京)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助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