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6 16:13:40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 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德皓国际合伙人 66 人,注册会计师 3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40 人。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43,506.21 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
29,244.8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22,572.37 万元。审计 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 125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3 亿元。职
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行政监管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 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22 次(其中 21 次不在德皓国际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均不
在德皓国际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盛青,2000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3 年 9 月开始在德皓国际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10 家。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葛皓宇,2013 年 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德皓国际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6 家。
项目质量复核人:余东红,1996 年 1 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业务,2024 年 12 月开始在德皓国际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过 7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支付审计费用合计 90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80 万元、内部
控制审计费用为 10 万元。2025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 90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为 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0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 年 6 月 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和能力,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6 月 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会议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2025 年 6 月 6 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事项》,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6 月 6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
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4、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5、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