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方正: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6 15:39:40
证券代码:300998 证券简称:宁波方正 公告编号:2025-042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宁波方正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方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方正”)、江西省方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时提供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其中,拟为安徽方正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最终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二、 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B5816202500000012。以下简称“保证合同”),为安徽方正提供担保,被担保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叁仟万元整为限。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程序。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方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 年 11 月 26 日
3、注册地址: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半汤大道与秀湖路交叉口东南侧 01 号
4、法定代表人:方永杰
5、注册资本:26,693.39 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制品研发;电池制造;五金产品制造;电池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模具制造;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1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 70.03 18,693.39
限公司
2 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 29.97 8,000.00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00.00 26,693.39
8、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持股 70.03%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52,439.41 52,013.02
负债总额 29,739.33 28,835.49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26,398.07 25,693.38
净资产 22,700.08 23,177.53
项目 2025 年度 1-3 月 2024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4,084.76 16,797.21
利润总额 -477.45 -2,432.08
净利润 -477.45 -2,432.08
10、安徽方正信用状况及企业形象良好,不存在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
11、安徽方正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保证人: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安徽方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叁仟万元整为限。
5、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6、保证范围:除了保证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公司已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的 30,000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 8,334.25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6.49%。以上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及其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