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浦迈: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公告时间:2025-06-05 23:12:21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
说明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 PharmaLegacyHongKongLimited、嘉兴汇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红杉恒辰(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景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谷笙澎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TFPLLTD.、上海高瓴辰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泰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东证富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江西济麟鑫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中金启辰贰期(苏州)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合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晨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德州两仪幂方康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阳国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一元幂方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泰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敬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国安、上海陂季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宴生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高瓴祈睿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梁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元徕元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君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厦门楹联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澄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乾道优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骊宸元鼎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国发新创玖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钱庭栀(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澎立生物”或“标的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合称“本
次交易”)。
为避免因参与人员泄露本次交易有关信息而对本次交易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事宜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1、筹划本次交易期间,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
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2025 年 1 月 17 日
(星期五)开市起停牌。2025 年 2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决议公告及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其他公告文件。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
股票自 2025 年 2 月 10 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2、公司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多次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3、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交易协议设有保密条款,约定交易对方对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4、公司与本次交易聘请的各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要求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5、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编制了《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将有关材料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报备。
综上,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及时签订了保密协议,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