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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花王: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公告时间:2025-06-05 23:02:01

目 录

声 明 ...... 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 2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 4
一、委托人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 4
二、评估目的 ...... 20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21
四、价值类型 ...... 24
五、评估基准日 ...... 24
六、评估依据 ...... 25
七、评估方法 ...... 28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34
九、评估假设 ...... 36
十、评估结论 ...... 38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40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42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 43
十四、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签名和资产评估机构印章 ...... 44
附 件 ...... 45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六)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
涉及的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北方亚事评报字[2025]第 01-0735 号
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芜湖天使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在 2025 年2 月 28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一、评估目的: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股权。本次评估目的即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三、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四、评估基准日:2025 年 2 月 28 日。
五、评估方法:本项目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
六、评估结论: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122,315.00 万元(人民币壹拾贰亿贰仟叁佰壹拾伍万元整)。
具体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七、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本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 1 年,
即从 2025 年 2 月 28 日至 2026 年 2 月 27 日止的期限内有效,超过 1 年有效期需
重新进行评估。
八、资产评估报告日: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日为 2025 年 6 月 3 日。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并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
涉及的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北方亚事评报字[2025]第 01-0735 号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天使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安徽尼威汽
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在 2025 年 2 月 28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
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评估业务的委托人为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天使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一)委托人一概况
企业名称: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王股份”)
股票代码:60300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321100748740148E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余雅俊
注册资本:87,689.6101 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丹阳市齐梁路 88 号融锦广场 A 座 10 楼
成立日期:2003 年 4 月 15 日
经营范围:生态景观的规划设计、城乡规划设计、旅游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市政工程设计,园林绿化的施工与养护;市政公用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空气净化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堤防工程、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环保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花卉苗木的种养植;房屋、场地租赁;生态湿地开发修复与保护,土壤修复,水环境生态治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设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委托人二概况
企业名称:芜湖天使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使基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340207MA2NPQE59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樱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 A1#楼 1002 室
成立日期:2017 年 6 月 16 日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证券、期货咨询除外)、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以上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被评估单位概况
1.被评估单位概况
企业名称: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尼威动力”或“被评估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340207MA2TAPPF1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HUANG RAN
注册资本:4010.24 万元人民币
住 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灵鸢路 1 号国家芜湖机器人产业创新创业基
地 4 号厂房
成立日期:2018 年 12 月 11 日
营业期限:2018 年 12 月 11 日至 2068 年 12 月 5 日
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技术研发、检测、生产、销售、技术咨询;燃料系统及发动机附件的研发、生产、检测、销售、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18 年 12 月,设立
2018 年 12 月 5 日,朱超、左强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设立尼威动力,并签署
《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章程》,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2018 年 12 月 11 日,尼威动力就设立事宜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尼威动力
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认缴比例(%) 出资方式
1 左强 650.00 - 65.00 货币
2 朱超 350.00 - 35.00 货币
合计 1,000.00 - 100.00 -
(2)2019 年 3 月,首次股权转让
2019 年 2 月及 3 月,朱超分别与李亚东、李阳、陈嵩、徐礼平签署《股份代
持协议书》,约定朱超将其持有的尚未实缴出资的 30 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李亚东,10 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李阳,15 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陈嵩,15 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徐礼平。
2019 年 3 月,左强与项宏友签署《股份代持协议书》,约定左强将其持有的
尚未实缴出资的 30 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项宏友。
本次变更完成后,尼威动力的股权结构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注册资本(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认缴比例(%) 出资方式
1 左强 620.00 70.00 62.00 货币
2 朱超 280.00 60.00 28.00 货币
3 李亚东 30.00 30.00 3.00 货币
4 项宏友 30.00 30.00 3.00 货币
5 陈嵩 15.00 15.00 1.50 货币
6 徐礼平 15.00 15.00 1.50 货币
7 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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