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天成: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5 20:28:12
证券代码:301571 证券简称:国科天成 公告编号:2025-
034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本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如下: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
股本 179,425,90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97
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且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自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分配比例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9,425,90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97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873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94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97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2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1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本人/本企业将根据发行人经营、资本市场、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综合分析决定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发行人上市后存在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发行价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将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 81 号一区 4 号楼 9 层 901 室
咨询联系人:伊春
咨询电话:010-83437876
传真电话:010-82581861
八、备查文件
1、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