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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华股份: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5 18:10:49

证券代码:002897 证券简称:意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78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56,28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3689%。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尚需在相关部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在手续办理完成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3、202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202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公司独立董事王琦
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
委托投票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就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5、2023 年 12 月 13 日至 12 月 22 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未有员工反馈意见。通过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公司监事会未发现有关激励对象人员存在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情况。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进行
了核查,并就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于 2023 年 12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6、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本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7、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并经公司自查,在《激励计划(草
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2023 年 6 月 12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2 日),公
司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8、2024 年 1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9、2025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78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656,28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3689%。具体如下:
(一)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40%
登记完成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0%
登记完成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0%
登记完成之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1月8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4年2月6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于2025年2月5日届满。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 公司未发生前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述情形,满足
1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 解除限售条
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件。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激励对象未发
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生前述情形,
2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 满足解除限售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激励对象未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6个月内发 未发生前述情
生过减持公司股票行为。 形,满足解除
限售条件。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 以2023年度为
度为2024年至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 基准年,公司
达到下述业绩考核指标时,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 2024年度净利
售: 润增长率为
4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考核目标为:以2023年度为基准年,2024年度 45.55%,增长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或2024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率不低于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考核年度 30%。满足解
(2024-2026年)的净利润为剔除本次及考核期间内其它后续激励计划股份支付 锁条件。
费用影响的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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